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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1月10日 星期二

高院107年醫上字第24號判決

這個案件發生在新竹地區的馬偕醫院,
這份高院107年醫上字第24號判決,
可以在這裡( https://law.judicial.gov.tw/FJUD/default.aspx ) 抓到原文,我看完了。
同在新竹地區服務,我有一些想法:

簡單敘述一下經過,
葉女士產後約25天,突右下腹痛至醫院急診,
當時是下午1點多,急診診療後先觀察,
到了晚上8點多,突發燒腹痛,
值班婦產科醫師懷疑是感染、卵巢畸胎瘤扭轉或卵巢輸卵管膿瘍。
手術同意書上簽疑左側卵巢畸胎瘤併扭轉,
建議手術名稱為腹腔鏡。
晚上10點進去手術室,10點40分開始腹腔鏡手術,
6分鐘後開始異常,10點48分開始急救CPR,
心跳血壓有回來,改開腹刀也開完了,
病人沒有醒來,變成植物人。

醫療界與法官的爭議點來自於:
法官覺得術前被告醫生沒有使用電腦斷層或其他進一步檢查,
造成延誤治療及誤診,應堪採信,成立過失侵權。
而醫療方覺得開刀與否跟進一步檢查無關,當時證據已足夠支持開進去看了,
植物人的原因可能是氣體栓塞,也就是氣體跑到血管裡
這是開刀的罕見併發症,但與開刀的原因無關,
所以造成植物人不構成因果關係。

不要先入為主,最好多方思考。
依新竹馬偕醫院診斷證明書(判決書第10頁),病名為
(1)盲腸發炎合併卵巢輸卵管膿腫及大腸破裂
(2)急性休克併缺氧性腦病變
所以植物人的診斷腦病變看來是下在(2),
原因不知道。
可能是氣體栓塞(判決書第5,6,14頁),麻醉科醫師稱手術中診斷回抽有氣泡。
也可能是其他原因造成的急性休克 -> 缺血 -> 缺氧,
我沒有看到裁決書對這一部分有進一步的證據。

判賠2198萬,病人最後是證實有感染的,
H醫師的疏失是自承其排除病人罹患闌尾炎之可能,
未將闌尾炎列為應鑑別診斷之疾病。
L醫師的疏失是未於當日早先對病人作鑑別診斷,
並將闌尾炎或盲腸炎列入鑑別診斷,或於如鑑別診斷困難時,
安排腹部X光或電腦斷層掃描檢查(醫審會鑑定為可能需實施),
病情耽誤致引起上述嚴重發炎之結果。

邏輯要很正確,
事情往不正常的方向發展的時候,一定要非常小心。
我常用的形容是"心中警鐘大作",這一定有鬼。
把所有事情都放一邊,靜下來仔細看。
最後還是要說,
坦白講賠2198萬我覺得太多啦,
病又不是醫生造成的,怎麼都要治病的負全責?